欢迎您访问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信息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农机网 >> 外省动态 >> 正文
江苏切实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推进力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4-26 【字体:
   今年江苏省政府确定在全省全面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工作,并设立了38个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县、28个推进县,下达了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1400万亩、还田率达到22%的目标任务。江苏各级农机部门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各地要按照省农委、省财政、省农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县建设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组织机构, 落实工作班子、责任人员和工作措施,要围绕目标细化任务,排出时序进度,制定实施方案,责任到人。为了推动秸秆还田机械的发展,今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械实行普惠制,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尽快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将省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扶持资金有效结合,提高补助标准,完善补贴办法,充分调动基层和广大农民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积极性。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各地要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通过组织开展现场会、农机科技入户、致农民公开信、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省人大《决定》和秸秆机械化还田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的认识度。要结合近年来示范试点建设取得的成效,突出宣传成熟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和先进典型。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浓厚氛围。
 
    (三)切实抓好重点措施落实。当前正值秸秆机械化还田各项准备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地要迅速抓好“三落实”:一是要落实技术培训。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局《关于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人才队伍、机具种类、作物品种、茬口布局、土壤性状、农田水利设施等特点,迅速组织全方位技术培训。特别要加强没有承担过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试点工作和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基础薄弱地区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到位率。二是要落实作业机具。认真仔细做好秸秆还田作业机具和配套动力机械的需求测算,确保机具作业能力能满足完成目标任务的需要。同时要做到统筹安排,合理调度,积极做好现有机具检修、作业用油及配件供应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机械顺利作业。三是要落实作业面积。要提高服务指导水平,组织农机手或农机合作组织与农户签订业协议,提高机具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四)规范补助资金使用。今年省财政和省农机局对省财政补贴资金的补助形式和操作程序进行了适当调整,将全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绩效考评机制,对各市、县上报的示范、推进县(市)《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批复的同时,将先预拨各市、县(市)60%奖补资金,全年考核验收合格的再拨付40%尾款,如不合格,将减拨或停拨尾款,并与下一年度省级奖补资金的安排挂钩。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资金使用途径,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细化考核目标,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加强督查和考核。省局将成立督查组,分赴各示范试点县检查指导工作,并继续实行工作进度隔日报告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各地工作动态,为示范县、试点县和示范乡镇建设提供必要的指导与服务。该局将按照《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县建设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各地也要加强督查考核,对照考核细则,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推进工作实施到位。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 湖南洪江:采取四大措施推进油菜全程机械化 (2009-09-17)
· “北大荒”农业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 (2009-10-10)
· 河南:薯类生产机械化技术现场演示会在许昌召开 (2009-10-20)
· 湖南湘西自治州:机械化助农收割水稻60多万亩 (2009-10-22)
· 湖北崇阳推广油菜机械化直播技术 (2009-10-23)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监管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11011116号
沈安网备21011402000090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