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关于开展全县农业机械普查登记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年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巩固提高我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转变服务方式,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农机、安监、公安部门联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机机械普查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年检专项整治活动。
一、普查和整治时间
2014年8月1日至11月31日。分两个普查登记和专项整治执法服务工作组,一个监督稽查组。采取到乡、进村、入户,逐台、逐人核查登记,现场办理牌证和年检手续。
二、内容、范围和对象
(一)普查登记的内容包括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手扶拖拉机及配套农具,并对已转卖外县未转户、报废未销户的农业机械和农机维修网点进行登记清理。
(二)清理整治的内容包括:未办理车牌、未经培训取得有效驾驶证的无证驾驶人员,未参加年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未取得《农业机械技术等级合格证》的农机维修网点。
(三)普查对象为全县农民、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厂矿企业。普查范围指义县辖区内的所有农业机械和农机维修网点。
三、任务和目标
彻底清查全县农业机械数量、经营结构、分布使用情况。全面治理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年检、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黑车非驾”、据不办理牌证和年检的,将依法整治。无证驾驶人员要限期报名参加培训、考试、发证。各乡镇要建立农业机械普查登记和农机“三率”文字、电子台账,为全县农机化科学、安全持续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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