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让农机合作社成为承担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兴城市农机局采取“帮”、“带”、“扶”、“进”四种措施,促进全市农机合作社快速发展。
“帮”即帮助注册农机合作社。一是对申办农机合作社的农民或组织给予注册资料样本提供和注册登记程序指导,提高农民注册效率和积极性,上半年,全市新注册成立农机合作社2家,全市农机合作社已发展到14家。二是对已经注册但尚在起步阶段的农机合作社,帮助其完善库房建设、经营机制建设等,指导他们开展订单作业,增加合作社收入。
“带”即以点带面提高水平。积极选取培育2个农机合作社作为示范样板合作社,充分发挥其规模大,服务优,效益高,管理好,有较高信誉度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机合作社全面提高农机作业化发展水平。
“扶”即扶持农机合作社建设。优先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支持农机合作社作为农机化财政专项、基本建设、科研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
“进”即进入农机合作社服务。一是上门宣传和推广农机新技术,指导合作社购买新型机具,拓展服务领域,增加经营收入;二是上门为农机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入户、年检等便民服务,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操作技术水平,为合作社的安全生产提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