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农机保险覆盖面,增强农机保险救济功能,省农机局联合省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联合启动农机保险调研工作,主要围绕保险责任划分、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确定等方面,将与部分保险机构共同对农机保险政策进行调研,研究制定农机综合保险条款,提高农机保险的保障能力。
6月23日,调研组在省农机局召开座谈会,讨论调研提纲,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省农机局党组成员卓炜同志对制定农机综合保险条款,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清制定农机综合保险条款的意义作用,充分考虑工作的难度,最大范围内征求意见。二是要结合江苏农机使用特点,制定具有江苏特色的农机保险条款,既不能照抄外省的做法,也不能照搬机动车等相关保险条款。三是条款要在法律框架内和市场经济规律约束下,做到严谨科学,简洁明了,具有可操作性。省政府金融办、省农机局相关处室、省农机安全监理所、省人保公司、安信农业保险江苏公司的有关人员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