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联动,加强对农机维修行业的监管力度和服务力度。在政府的牵头下,农机、工商、质检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配件的销售,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维修点,制止在维修过程中坑农害农的行为,为维修行业打造一个干净有秩序竞争的环境。同时,相关部门还应为维修行业搞好服务,多向农机维修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宣传推广农机维修新技术、新修理设备,对农机维修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之遵纪守法,诚信服务,积极扶持帮助具有一定实力的农机维修网点,使其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范围。
2、加强对农机维修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对新机具的维修水平。以农机修配站和农机培训学校为主导,以阳光工程培训为依托,对农机维修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不发给维修资格证;提高农机维修行业的准入门槛,对从业人员数量与资质、资金、规模、设备等做相应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发证,不准开业;农机维修人员培训与农机科技进村入户工作相结合,把农机科技送到家,使农民能就地就近学到农机维修技术知识。
3、争取财政支持,增强农机部门监管能力和对农机维修行业的扶持力度。随着我县农机保有量的增加,只有5人的农机监理所已无力对全县的农机维修网点进行监管。这就要求我县财政部门应加大财政支持,增加农机维修管理人员,更新设备,以增强农机部门的监管能力。同时,还应争取财政对维修网点的支持,对符合要求的维修网点给予资金帮助,助推其扩大再生产能力以扩大规模,鼓励高标准、高技术、规范性的网点建设。
4、农机部门牵头,促成农机经销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和机手的有机配合。农机部门应要求有常驻的厂家技术人员,定期对购机的机手进行培训和对所购机具的检修,以加强机手自身的维修能力,同时要求农机经销企业对其经销的主流农机具设立专门的维修网点,能及时有效地处理机械故障,减少机手不必要的支出。邀请技术人员通过电视讲座、赶大集讲科普等形式,宣传新农机维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