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为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14年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并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制定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方案以保障国家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政策在沈阳市及时有效实施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的常态化为目的,全面深入地了解农机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状况,有效保障农机产品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服务及时,保护和调动农民购机和用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质量调查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农机使用者、生产者、销售者和社会的监督。
质量调查工作由市农经委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调查工作的实施、组织召开座谈会、现场跟踪测试、调查表格设计、调查数据的整理、统计、分析和调查报告的编写,各区、县(市)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农机质量监管机构按照调查计划完成各自辖区内的问卷调查和现场查证工作,如实填写调查表格,并提交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