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农机维修站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领会精神实质,经常下乡到户,广泛开展有关《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的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机维销售修业户,增强其法制意识和质量安全观念。设立便民电话及便民窗口,提供农机维修方面的咨询、解答、办理工作。定期对农机维修网点走访监督检查,对初次申请办理《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维修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严格依据《农机维修经营许可审批程序》为其办理。督促并监督有《营业执照》无《农业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维修网点及时进行技术等级和证书的办理。对有效期满的《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要及时审验换证。对违反《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的维修者依法处理,维护农机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农机维修市场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