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整治活动。即日起集中开展一次以保证春播作业机械及机具维修质量为重点的市场整治活动,围绕农机维修及时性、方便性、规范性、服务质量、维修质量和配件供应状况开展; 7月-10月开展夏秋季专项整治活动,围绕农机维修、保养、检修、保证维修配件供应、协调组织维修资源等方面进行,重点保证收获类、耕整地类机械良好的技术状态和作业能力。
二、日常监管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扎实做好《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审核发放工作,提高农机维修网点的持证率。使用新版全国农机维修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提高农机维修质量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科技下乡、赶大集等活动,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农机维修的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农机维修质量标准,增强农机维修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维修的意识。加大拖拉机不拆卸检测调试等农机维修十大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力度,采用维修服务标准合同。加强与职业技能培训等部门的合作,加大国家补贴、重点推广的农业机械以及高、新农机具的维修技术培训,督导农机维修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农机维修职业技能鉴定。
四、做好包修情况检查。各地要督导检查承担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的修理者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包修义务的情况,特别是国家补贴机具包修情况。要督促其保持常用维修零部件的合理储备,确保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尤其是农忙季节应当有及时排除农机故障的能力和措施。督导他们积极开展上门修理和电话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农机用户关于修理的查询和修理质量的投诉。
五、引导农机维修服务创新。各地要认真开展农机维修保障能力研究,摸清本地区农机维修行业发展面临的新趋势与新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取财政支持,推动农机维修网点布局优化,探索和完善农机定期保养、包修、冬修夏检的有效办法,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农机维修服务的试点示范,推进组织、机制和服务模式的创新。积极引导以提升农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为重点的农机生产、经销企业与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开展“企社共建”、“企点共建”等合作模式,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逐步解决日益增多的高、新农机具维修难的问题,满足农机用户对维修服务保障能力的需求。在春耕和夏秋农忙季节,发挥农机企业技术优势和维修网点维修资源优势,协调组织建立农机维修服务队,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现场维修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