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义县作为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权限下放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试点县,义县农机局积极响应、认真尝试、坚持原则、廉洁操作、保证实效,由原来的县农机局全权办理,改为乡镇受理。这一改革试点机制,实现了便民利民,提高了工作效率,达到了阳光透明,促进了全县农机化发展。但搞改革试点,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乱试乱放,而是有条件、有规则放,对补贴干部和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此,义县农机局在辽宁省和锦州市农机购置补贴试点方案指导下,一边放权、一边严管,确保这一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享受实惠,保证补贴资金和干部不出问题。
一是建立农机补贴核查股。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分别设置股长和工作人员。保证补贴机具监管核查有组织、有人员、有措施、有任务、有责任。
二是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纳入补贴之中。实现补贴机具核查、拖拉机上牌、年度检审和拖拉机驾驶证办理“四位一体”,相互制约,堵塞补贴漏洞。
三是发挥网络监管作用。县补贴监管办公室对各乡镇已办理的补贴机具信息资料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经常性监管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根据补贴机具种类、资金、购机人等相关信息,在全面做好常态化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对补贴资金额度较大的机具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查到问题,出重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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