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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14年农机具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主要工作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发布时间:2014-06-09 【字体:

一、加强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各地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投诉信访管理制度》的要求,把农机质量投诉监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来抓,未成立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的地区,要尽快明确机构、办公地点、人员和联系方式。已成立机构的地区,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运行,依法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覆盖投诉受理、调解、调查、重大投诉案件处理和信息报送等关键环节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提高效率,努力提升投诉举报反馈率、重大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和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区应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育,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做到依法监管、规范服务,提升处理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快推进投诉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各级农机投诉监督机构要提高对农机投诉管理信息系统的认识,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及时录入受理的农机投诉案件,实现各级投诉机构间农机质量信息共享,扎实推进投诉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

五、加强投诉维权宣传。各地区要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消费者投诉维权意识;同时加大农机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农民消费者正确选购、正确使用和维护农机,提升农机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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