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质监站关于《2014年辽宁省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要求,锦州市农机质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机质量调查办法》的相关规定,联合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对全市2014年度购买的水稻插秧机(包括手扶式、自走式)产品、2013年度购买的联合整地机、田园管理机产品进行质量调查工作。
此次调查,市县区质监工作人员按照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问卷调查、现场查证、现场跟踪等方式,对机具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
通过开展此次质量调查工作,市农机质监站及时、准确地掌握了补贴农机具的作业服务质量,同时也为农机生产企业提高机具质量、改善售后服务状况,政府部门制定宏观政策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