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北镇市成立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各部门密切沟通配合,严格执行规定,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确保购置补贴资金全部落到农民手中,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
二是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使用农业部统一开发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照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必须向所在地农机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办理相应的牌证照。
三是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同时公布乡镇(农场、街道)政府和市农机管理、财政、纪检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四是严肃纪律,强化监管。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落到实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补贴政策执行不走样。
五是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认真答疑解惑。
六是完善配套措施、加强经费管理。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要求,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监管,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纳入本机财政预算,上级拨付的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试点所需相关业务经费和稽查经费补助,弥补经费不足,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乡镇(农场、街道)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独立的农机购置补贴窗口,并配备微机、打印机、照相机、扫描仪、农机补贴专用身份证读卡器、档案柜等必要设备,为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