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信息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农机网 >> 综合新闻 >> 正文
李伟国在农机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班上的讲话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04 【字体:
同志们:

在“三夏”农机大忙来临之际,我们在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农机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班,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要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农机事故应急管理,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提升农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

这次培训邀请了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农业部应急办、中国红十字会、国家行政学院的专家学者为大家专题授课,将结合农机安全管理实际,采取形势分析、专题授课、拓展训练、分组讨论等方式,围绕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任务、事故责任追究、应急预案管理、突发事件应对、事故处理与救援等相关内容组织开展。希望大家珍惜学习机会,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认识,提高安全知识理论水平,提升实践运用能力。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当前农机化发展的形势

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公布实施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法规保障。特别是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出台和补贴资金的连年大幅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机和企业生产的积极性,我国农业机械化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是农机装备总量增长之快前所未有。在补贴政策的有力推动下,农机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农机总动力连续跃上7亿、8亿、9亿和10亿千瓦四大台阶。2013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10.6亿千瓦,比2003年增长了4.6亿千瓦。 2012年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联合收割机保有量达到 2282万台和127 万台,分别是2003年的1.53倍、3.5倍。

二是农机作业水平提高之快前所未有。2013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9%,比2003年增加26.5个百分点,增幅相当于前35年的总和。小麦生产基本实现全过程机械化;水稻机械种植水平从2003年的6%提高到2013年的35%,水稻机收水平从23%提高到74%;玉米机播水平超过82%,玉米机收水平从1%提高到49%,山东等省实现玉米全程机械化;新疆建设兵团机采棉超过60%,黄河流域棉区机采棉实现零的突破。农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精量播种等先进农机化技术迅速推广。

三是农机服务组织发展之快前所未有。农机服务组织超过16万个。农机合作社从无到有,2013年全国农机合作社数量超过4.1万个,连续三年增幅超过20%。农机服务组织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大中型农机装备的购置和应用。

四是农机工业发展速度之快前所未有。近7年来规模以上农机企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我国跃居成为世界第一农机制造大国,2013年全国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571亿元,占世界农机工业的一半份额。我国自主生产的农机产品可以满足90%以上的国内市场需求。

  农业机械化的跨越式发展,显著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力保障了农业稳定发展,推动了农业技术集成、节本增效和规模经营,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实现粮食产量“十连增”、农民收入增长“十连快”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在农机总动力、主要机具等“量”的快速增长的同时,发展不平衡、装备结构不合理、发展效益不高等“质”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集中表现在:

一是农机装备结构仍然很不合理。动力机械多、配套农具少,小型机具多、大中型机具少,低档次机具多、高性能机具少的“三多三少”问题依然突出。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动力主机与配套农机具的比例一般在1:5,我国拖拉机与配套农机具比例不到1:2,既有小型拖拉机比例偏大的结构性问题,也有动力机械效率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虽然我国农机亩均动力水平已经超过欧美,单位面积拖拉机数量也多于欧美,但装备的主要还是中低端农机产品,单一功能机械居多,多功能机械相对较少;相当部分农机装备只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水平;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装备和技术有效供给严重不足,许多高能耗高排放老旧农机仍在超期服役,低技术含量、低效率的农业机械还在大量应用。据统计,我国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中,有20%以上已使用10年以上。

二是机械化作业应用极不平衡。从农作物耕种收环节上看,2012年全国机耕水平已达74.1%,但机播水平仅为47.3%、机收水平仅为44.4%。从农业生产领域上看,种植业机械化发展较快,总体水平较高,而养殖业机械化发展相对滞后,尚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种植业中的粮食作物机械化较高、经济作物较低;三大粮食作物中,小麦已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2012年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93.2%,水稻、玉米机械化水平偏低,特别是水稻机械种植水平仅为31.6%、玉米机收水平仅为42.4%。从区域上看,北方旱作区的农机化水平较高(黑龙江、新疆、天津三省市区耕种收综合水平达80%以上),南方水田区农机化水平相对较低;平原地区农机化水平较高,丘陵山区的水平较低,湖南、广西、海南、福建、重庆、贵州等6个省还在40%以下,最低的省不到20%。

三是部分机具利用率有降低的趋势。有些农业生产环节机具正趋于饱和或已经饱和,局部存在保有量过剩,出现利用率下降的趋势。据南京农机化所研究,拖拉机年均作业面积由2001年的74亩/台下降到2012年的56亩/台,稻麦联合收割机年均作业量由2003年的800亩/台下降到目前的不到500亩/台。有的地区手扶拖拉机、微耕机、插秧机等机具利用时间只有几天,闲置浪费严重。

四是农机服务水平不高。农机作业标准不完善,农机手素质参差不齐,作业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单家单户农机使用得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围绕农机作业的社会化服务配套不足,如零配件供应、用油供给、机具维修、信息服务等不到位。虽然目前全国已有4200万个农机户,但其中农机专业户仅占12%,还存在机具设备少、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大部分农机合作社拥有的农机总值仅为50万元左右,并且机械种类不全,配套程度不高,服务农业生产的能力还很低;现有多数农机合作社是骨干农机大户的机械和作业联合,属于松散型的合作,吸纳农户入社和组织合作能力还比较弱。

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未来我国农机化的发展要坚持量质并举,既要进一步提高我国农机装备的数量,又要逐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的结构、布局,特别是提高农机装备的使用效率,促进农机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提高农机装备数量是加快机械替代劳力步伐、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迫切之需。重点是:加快推进粮食生产的全程机械化,加快玉米机收、水稻机插等技术的推广;突破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和养殖业机械化薄弱环节,加快油菜、棉花、甘蔗、花生、马铃薯等经济作物种、收和种养业废弃物处理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的突破与集成;加快丘陵山区等薄弱地区农业机械化进程,大力发展轻型、便捷、高效农机化技术。

提高农机装备的使用效率则是促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发展的长远之道。重点是: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大力推广高性能、多功能、安全节能等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创新农机作业的组织方式,大力发展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建立完善农机作业、维修、培训等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关于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

近年来,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安全发展的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有关工作意见,以提高“三率”为重点,强化源头管理,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宣传教育,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13年,全国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1733起,死亡432人,受伤631人,直接经济损失1711.65万元。全国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1015人)的42.56%,在全年总体控制考核指标以内。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2013年全国接报拖拉机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3093起,造成1259人死亡、283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64.9万元。与上年相比,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均呈下降趋势。

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与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特别是安全监理机构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在过去的一年里,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围绕农机安全监管,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立足惠农便民,创新安全监管形式。各地积极推进农机安全惠农政策的落实,探索开展了牌证等免费管理服务。全国共有559个县推行免费管理,占总县(区)数的19.6%,北京、上海、陕西、青海、宁夏、大连、青岛和宁波实现了免费管理全覆盖,共免费为25.1万台农机核发牌证,免征收费1996.5万元;免除小型微型企业牌证收费1093万元,受益企业1万余个。累计在25个省(区、市)180个县(市、区),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试点,共为近16万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粘贴了农业机械安全反光标识,引导地方财政投入1245万元,免费为86万台粘贴夜间反光装置,改善农机夜间行驶安全性能。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推进农机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后,许多地方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开展农机保险试点工作,共争取地方财政投入5919万元,对20.6万台农机给予保险补贴,北京补贴保费70%以上,江苏、上海、大连补贴保费50%以上。部分省还出台了其他一些惠农政策,如甘肃按机械功率和作业量给予农机柴油补贴,与牌证管理相结合,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宁夏自治区财政投入1000万元,用于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免费入户挂牌、安全检验和培训考试。这些惠农便民政策的实施,使农民自觉接受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大幅提高,政府的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理业务办理更加规范,树立了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立足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发展意识。各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全国有28个对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进行了分解;其中,21个省份分解落实到各市(地、区、县)人民政府,7个省份分解到农业部门,促进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贵州省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湖南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江西按照监理站长包村,监理员与村干部包路段、包人的要求,加强对农机事故危险路段、危险点的监控,实行“人盯路、人盯车、人盯人”的“三盯”办法,落实农机安全协管员责任。青岛市结合社区农机安全监理服务中心建设,推广即墨市网格化管理的经验作法,健全基层农机监管服务体系。江苏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安全生产AB角、一票否决等制度。宁波在全市乡镇做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全覆盖,各乡镇把责任书签订落实到行政村、合作社、维修点,与2.4万名驾驶操作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这些措施使监管任务更加明确,责任更加落实,形成了多级安全监管网络,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立足严格依法监理,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去年,根据地方意见,农业部修订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印发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规范》、《拖拉机号牌座设置技术要求》、《联合收割机号牌座设置技术要求》,并开展了相关培训工作。各地也加强了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如四川省、江苏省人大分别修订了本省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政府修订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促进了农机安全监理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加强了执法管理。在农业部约谈了6个存在超标准违规发放牌照的省份后,各地加大了违规发放牌照的的查处力度。四川省农业厅与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对变形拖拉机坚持“增量为零,存量递减,加强监管”;江苏省农机、公安和安监部门实行变拖鉴定、公告、登记、培训、考试的“五个停止”;广西、贵州明确全面停止小型多功能拖拉机(变拖)注册登记、发牌发证;山东严格牌证制作和发放程序,对各地牌证管理工作实施远程监控,防止出现违规挂牌办证行为;北京、天津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是立足强化源头管理,切实提高农机“三率”。考试发证、注册上牌、安全检验是抓好农机安全监管的三个源头。为此,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提高“三率”。山西、湖南、湖北、宁夏开展送检下乡活动,在农机市场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机具检验、注册登记、办理保险和申领购机补贴“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解决农机检验路途远、花费大、耗时长等问题。浙江、广东等省将“三率”作为列入年度工作考核;河北省通过开展农机普查登记,排查无牌无证情况;新疆结合年度检验,开展拖拉机和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等安全技术新措施改造试点;内蒙古大力推进监理分站建设,延伸了工作触角,方便了更多农户;山西执行“农机注册登记入网审定办法”,从源头上堵截不合格、拼装、贴牌产品上户。据初步统计,2013年全国拖拉机“三率”平均水平达到64%,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进步明显,成效显著。

(五)立足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宣传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农业部和各地都制定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三夏”农机安全大检查和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据统计,2013年全国共举办农机安全宣传活动7.2万次,参加活动的监管人员5.4万人次,设置标语、横幅、展板、宣传栏34.4万个,发放宣传材料1597万份,发放农机安全短信息1167万条,受益人数2057万人次,营造了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六)立足事故预防控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情况,按照国务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排查事故隐患,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全国共出动农机执法人员69.8万人次,检查农业机械628.2万台,纠正无牌无证及未检审等违章行为59.5万起,排查安全隐患47.7万个,整改率96.8%。各地农机部门加强与公安交通等的协调配合,对黑车非驾、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报废机车行驶、非法改装改型、不参加年检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和长效机制。吉林、安徽、广东、海南、新疆等地通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反应、通信联络、现场处置和组织指挥等方面的协同配合,提高了应急救援能力。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农业机械装备数量的快速增长和应用范围的快速扩大,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事故仍处于高发期、易发期、多发期。特别是今年1-3月份,农机事故出现上升势头,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112起,死亡20人,受伤60人,直接经济损失74.9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了28.74%、66.67%、50%和106.68%。对此,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总结我国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无牌行驶肇事突出。据2013年事故统计,17.7%的农机道路外事故、38.7%的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机械没有号牌。其中安徽、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福建、四川、海南、黑龙江等10个省无号牌拖拉机肇事最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71.5%。

二是无证驾驶事故突出。26.9%农机道路外事故、26.8%的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没有驾驶证,其中安徽、江苏、广东、福建、浙江、海南、山东、黑龙江、湖南、新疆等10个省份无证驾驶拖拉机事故最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68.7%。

三是未年检机械事故突出。农机道路外事故中,453起肇事机械未参加年检,死亡221人、受伤24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26.1%、51.2%和38%。

四是外省籍拖拉机肇事突出。安徽、湖南、江西、辽宁、四川、广西、山东籍拖拉机在外省肇事交通事故起数较多,辽宁、江西籍拖拉机在外省肇事的事故起数超过本省,湖南、安徽、山东、四川籍拖拉机在外省肇事的事故起数占该省拖拉机肇事事故总数的20%以上。

农机事故高发频发,反映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方对农机安全监理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促进农机化安全发展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够,存在“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重收费、轻服务”,“重牌证发放,轻纠正违章”等倾向;强调困难多,寻求突破少,工作中缺乏创新。

二是体制机制不健全。一些地方监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行使牌证管理、纠正违章和事故处理等法定职能体制不畅;一些地方习惯唱独角戏,与公安交警等部门配合不够,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沟通协调的主动性不强,对农机安全总体情况了解把握不够;一些地方还习惯于上路管理,监管的覆盖面不够,未建立起对农田拖拉机、手扶拖拉机等的长效管理机制,“三率”水平较低。

三是保障能力不强。科技支撑薄弱,机具安全质量不高,安全检验技术和设施装备落后,检验能力和水平与日益繁重的管理任务不相适应。执法经费不足,保障水平低,有的甚至人员工资都无法保证,“收费养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应急装备陈旧、匮乏,缺乏交通工具、事故处理设备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

四是机手素质不高。当前农机装备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制造水平越来越先进,操作使用越来越复杂。很多农机手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与农机化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亟待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加之一些农机产品安全性能差,操作不慎容易发生事故。

这些特点和问题,说明农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面临的形势,找准薄弱环节,从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力度。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工作的几点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教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健全各项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安全。今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草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法治化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理念,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一)突出安全生产的公益性,形成有力的扶持政策。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农机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关于加大农机安全投入、将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的要求,加大财政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扶持力度,认真总结农机免费注册登记、免费考试发证、免费安全检验、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安全保险等农机安全惠农政策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实施移动式安全检测装备项目,推进监理装备建设,提升农机安全检测装备水平,提高农机安全监管和为农民机手的服务水平。加强与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依法履职,形成完善的规章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当前,根据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机化发展的新情况,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必须改进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监管。我司征求了农机安全监管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见,拟进一步修订完善。加快制定《农业机械报废回收办法》,建立报废淘汰农业机械回收制度,规范农机回收和拆解的程序,促进农机更新换代、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积极落实《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加快完善农业机械安全检验规范,提升安全检验覆盖面,强化农业机械的全面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加快微耕机等农机安全运行标准建设。完善各类农业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驾驶操作安全水平。各地也要逐步完善地方农机安全法规和规范,因地制宜做好地方性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构建统一完整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

(三)突出平安建设,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完成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促进平安中国建设,我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总结前几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方案进行了调整。日前,调整后“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方案已由农业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发,同时公布了2013年“平安农机”示范县名单。

这次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调整:一是合并创建内容。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和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有机融合起来,由原来的“示范县”、“示范窗口”和“示范岗位标兵”三个内容合并为“示范县”和“示范岗位”两个内容。二是调整工作程序。按照县级自愿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两部局公示公布的程序确定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示范岗位。两部局将公示前抽查评审调整为公示公布后监督,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转变工作方式。调整之后不再下达硬性指标。各地在“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中,要坚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地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方式,减轻基层负担,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切实把“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组织好、实施好,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四)突出科技支撑,形成现代条件装备。在农业机械的设计、制造、运输、使用等环节中把安全贯彻始终,设置警示标志、防护装置、夜间反光标识,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性能,预防事故发生。紧紧围绕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履行职责任务,突出行政执法、违章处理、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考试、农机事故处理和信息系统等建设重点,加强实地检验、事故勘察、信息平台等装备建设,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改善执法管理手段,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手段由传统的手工方式向现代的科技方法转变,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服务能力。通过配备和运用高科技的安全监管装备设施,提高工作效率;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将各项安全监管业务信息纳入计算机网络平台,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数据采集、宣传教育、信息发布等于一体,实现各项业务互通互联、信息数据共享。要善于开拓创新,采用科学化、信息化的现代安全监管手段,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进程。

(五)突出宣传教育,形成丰富的安全文化。安全文化是社会在生产和生存活动中凝结起来的一种文化氛围,是人们安全观念、安全意识、安全态度的集中体现。安全文化以规范的制度、现实的氛围、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能够使人们在生产、生活中自觉地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和准则,从而产生安全的行为效应。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创作与推广农机安全文化作品,提升安全文化素质,强化安全生产思想基础和文化支撑。要加强农机安全宣传工作,拓展安全宣传渠道和形式,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同时,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监理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知识,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形成富有特色和推动力的农机安全文化,为实现我国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突出为农民服务,形成优良的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为民是农机安全监理优良工作作风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表现。要认真落实好《农业部关于开展“为农民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农机执法机构和窗口单位的为民便民利民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引导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农村基层、深入农业生产一线,深入农民群众,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基层农民办好事、办实事,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要加强学习,加强调研,加强协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机安全监理队伍。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以培训班为契机,进一步增加责任意识,加大农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不断提高农机应急管理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全面扎实地促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健康安全发展。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 我国建立农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2009-09-27)
· 农机广应用方便耕种收 (2009-10-11)
· 国务院常务会: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 扩大补贴机具种类 (2009-10-13)
· 今年我国农机工业产值有望超过2300亿元 (2009-11-03)
· 让农民买得起用得上———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综述 (2009-11-03)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监管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11011116号
沈安网备21011402000090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