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特别是2008年底以来,锦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得到了迅猛发展。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达79家,作业面积203.59万亩。合作社注册资金达50万元的68家,其中达百万元的37家。合作社拥有拖拉机1065台,水稻插秧机99台,联合收割机57台,场库棚面积15.4万平方米,合作社资产总计11250.4万元。入社社员789人,经营服务总收入达4639万元,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人均服务收入近6万元,服务农户达34663户。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成为我市推进农业机械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一是坚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要形式和建设农机社会服务体系的总抓手。锦州市在率先建立省内首家农机合作社的基础上,大力培育、扶持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农机户、农机大户为主体,全市已由2008年的14家发展到79家。北镇市新立农场农机作业合作社是省内建立的第一家农机作业合作社。通过近两年的发展、壮大,已由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农机作业合作社发展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性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由原有的乡农机站几台农机具发展到目前具备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的机械设备的专业性农机专业合作社。新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引领当地农民在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和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上实现了整乡推进。北镇市吴家乡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在锦州市农机局的帮助扶持下,由原来的两台小型插秧机发展到目前拥有9台高速插秧机,具备工厂化育秧能力的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在他们带动下,该乡实现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整乡推进。黑山县新兴镇三喜农机专业合作社,2009年投入资金360万元,购置水稻插秧机18台,其中高速插秧机2台,手扶插秧机16台;水稻联合收割机2台,作业服务面积6万亩,总收入达300万元,带动了周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二是最大限度地为农机专业合作社争取国家和省的购机补贴资金和扶持资金,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装备水平的进一步提高。2009年,市农机局抓住国家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的契机,通过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购机需求的调研和摸底,先后两次争取购机补贴资金共计6050万元,是上年的4倍,比前5年的总和还多1000万元。拉动农民投入1.37亿元,使5000多户农民从中受益。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在实施购机补贴政策中,优先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鼓励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大型先进的农业机械,特别是大型玉米联合收割机、水稻联合收割机、水稻高速插秧机和水稻自动育秧机组等。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机具更新换代,使装备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注入了生机和活力。2009年,锦州市农机局还为北镇市新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绪全农机专业合作社争取省级扶持资金26万元。全省获得扶持资金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仅6家,锦州市占三分之一。绪全农机专业合作社还被农业部授予全省唯一的全国种粮大户称号,并奖给拖拉机一台和综合精量播种机一台。
三是组织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跨区作业,有效地实现了农机作业服务与市场的对接。适时启动农机“110”服务热线和“跨区作业网上直通车”。2009年,市农机局在网上发布作业信息100多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放农机跨区作业证86个,跨区作业范围从浙江、河南、河北,到内蒙古、黑龙江遍及全国的10多个省(市)、自治区。跨区作业内容由小麦和水稻机械收获,拓展到水稻机械插秧、整地和玉米联合收获。跨区作业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带来了较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效益。
四是以展销会、座谈会等形式搭建起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机生产企业之间交流沟通的平台,让农民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支持下,购买到先进、优质和称心如意的农机产品。2009年,市农机局成功举办了锦州市首届农机展销会,受到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欢迎。今年又举全局之力主办了锦州市第二届农机展销会,国内107家农机企业参展,参展机具达1400多台(套)。同时,在展销会上推出五个现场服务,即“现场培训、现场演示、现场加油、现场办牌照、现场受理贷款”。展销会现场销售农机具170多台(套),实现销售额1300多万元。共有78个农机专业合作社、400多人参加展销会。2月份,市农机局组织召开了有43家农机企业、3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座谈会,借助座谈会的平台,农民就农机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等相关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农机企业根据锦州市的种植特点和机具的适用情况,结合农民的要求,积极改进并做出承诺,确保在锦州地区销售的农机产品能保质保量,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同时,市局还逐步建立起退出机制,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售后服务跟不上的、不适应锦州市种植要求的农机具,坚决退出锦州市场。先进、优质、适用的农业机械,保证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健康、顺利发展。
五是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机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市农机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同时,制定了《锦州市农机培训大行动实施方案》,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培训重点,利用“阳光工程”和“普惠制”进行农机培训。同时,借助农机展销会、现场会等平台进行农机新机具的实际演示,操作,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合作社农民掌握先进的农机新机具。2009年,培训农机专业合作社各类人员210人。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