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政发【2014】8号《喀左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喀左县农机局到平房子镇对赵升龙等十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大非上路型农机具补贴》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座谈和答复。
议案提出:“中小型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养路费也早已计入油价之中,但中小型农机具即使根本不能上路行驶,也一并缴纳养路费,使本来就没有利润的农机具户主更没有积极性,影响农业的正常生产。因此建议,对非上路中小型农机户进行适当合理的补贴”。议案真实的反映了农机户增收和农机化发展的问题,代表了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的愿望和要求,促进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措施办法,争取国家和各级政府尽早出台政策和措施加以解决。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技术手段和先决条件。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扶持下,在农机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得到了迅速发展,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作出了显著贡献,但农机户创收,增收难的问题一直没用得到解决并愈加严重。农业机械投入大,农机作业季节性强,周期短,作业环境差,成本高收益差,过去一直靠燃油、作业等政策补贴和农闲运输、工程建设收入来弥补。近年来,随着政策补贴的取消和运输、工程机械的发展创收越来越难。特别是1999年实施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费用一并纳入燃油收取,使原本不上路行驶,不用缴纳养路费的农业机械在购买燃油时也承担了养路费,加重了农机户负担。尽管国家对农用燃油实施了补贴,但补贴资金按耕地面积纳入了农业综合直补直接补给了种地农民,因各个地区,各块土地、各户农民使用燃油作业的农业机械作业多少不同,燃油补贴不尽合理,真正使用燃油作业的农机户没有享受到相应的补贴政策和资金,补贴资金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因此,根据议案要求,喀左县农机局要积极认真的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意见和建议,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国家出台合理的农用燃油或农机作业补贴政策。二是征得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速土地流转,加速农业的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为农机化作业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加大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和农机培训力度,加速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具、配件、燃油、维修市场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机管理、技术、操作人员的素质,农机具的技术状态和作业效率。增加作业面积和收入,降低成本和费用,充分调动和促进农民的购机、用机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农机化水平,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