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内蒙古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暨农机化工作视频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暨农机化工作座谈会和全区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农机化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2014年工作。内蒙古农牧业厅副厅长王国林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内蒙古纪检委驻农牧业厅纪检组长梁永宁出席会议并作廉政教育发言。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局长王建江就有关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邀请内蒙古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祁建华作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
会议指出,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标志我国农机化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农机化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截至2013年底,内蒙古农机总动力达到3430.5万千瓦,较2004年末增长93.6%;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比全国水平高17个百分点,较2004年末增长22.5个百分点。
会议强调,2014年全区农机化工作要紧紧围绕现代农牧业建设,突出发展农机规模化作业,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主要作物全程机械化;兼顾经济作物、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抓好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畜牧业机械化发展。
会议要求,下一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要着重抓好四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过问、亲自严抓,把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一把手工程”;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工作,把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发挥保障作用。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要建立操作性强的问责制,追求责任人及领导单位的责任。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简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程序,规范操作,腾出大量精力用在调研政策、科学设计和严密监督管理方面。监管的重点放在基层操作层面和补贴产品经销直销企业。四是强化政策落实绩效考核。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制定考核办法,落实考核措施,加大工作考核与资金分配挂钩力度;并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会议由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副局长白巨财主持,内蒙古财政厅农财处副处长锡林、内蒙古农牧业厅财务处助理调研员陆建参加会议。区直农机事业单位负责人,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财政局、农机管理站及呼和浩特市所属旗县区农机部门负责人,专项供货企业、直销农机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了设在呼和浩特市主会场的会议。各盟市、旗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同志、地方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专项供货企业、直销农机生产企业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