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评价江苏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江苏省农机局和省统计局在2008年开展“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工作。通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制定方案、赴基层调查研究、起草评价指标体系初稿、多方征求意见、进行验证测算和论证等环节,形成了《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稿。经报省政府同意,该评价体系由省农机局和省统计局联合印发各地贯彻执行。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是该省在全国率先制定的省一级的全面评价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是新形势下对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项探索。《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从农业机械化的装备能力、作业水平、服务水平和应用效果等方面客观反映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保障能力和所发挥的作用,主要评价粮油生产和高效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采取百分制进行评价,并按粮油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和评价得分对农业机械化发展阶段进行划分。其主要特点有以下3个方面:
1.体现引导全面发展的要求。指标体系根据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从江苏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出发,不仅对粮油等大宗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进行评价,而且对淡水养殖、畜牧业、蔬菜园艺业等进行评价;在评价环节上不仅考核耕翻、种植、收获等主要环节,而且也对植保等其他环节进行评价,另外还增加了对特色农业机械装备的考核内容,因此,该评价指标体系能够比较全面的反映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综合发展水平。通过指标的设置和考核,可以分析出各地工作的薄弱环节,引导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
2.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数量的增长转变到数量和质量并举的路子上来。指标体系的设置体现了这一要求。一是对指标的考核设置了目标值,考虑了发展数量和作业效益的问题;二是对农业生产的各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评价,考虑了全面协调发展的问题;三是对农业机械发展进行阶段划分,将农业机械化发展阶段分为初级阶段、中级阶段、高级阶段和全面机械化阶段,考虑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3.体现了可比性、可操作性的要求。一是在评价指标、阶段划分等方面与农业部发布《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第1部分:种植业》(NY/T1408.1-2007)行业标准相衔接;二是在指标选取和目标值的确定上,与江苏省提出的“两个率先”和农业基本现代化的目标相衔接;三是部分指标的设置注意考虑到地区农机化发展的特色和差异,让各地自主选择;四是在保证指标的综合性强、涵盖面广的前提下,力求通俗易懂,统计数据便于获得,易于测算,计算结果也易于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