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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农机局大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预防机制 确保全市农机工作零事故
作者:鞍山市农机局行业监管处    发布时间:2014-03-14 【字体:

鞍山市农机局为确保2014年全市农机安全工作顺畅运行,专题召开全局工作会议并提出当前农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全年农机安全工作要点要求,并结合2014年推广的大蒜收获机械、水稻催芽机械等设备创新开展安全工作;本着安全生产融入到全市农机生产服务中的原则,做好全年农机安全工作要从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鞍山市农机局为巩固全市农机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成果,在鞍山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下,结合当前春耕备耕生产,在全市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的农机安全大检查回头看行动,主要采取领导与责任挂钩、组织与实效并重、动员与宣传纵伸、执法与服务结合、日常与应急同在等措施,并在行动中狠抓七个落实。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二是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落实。三是农机生产企业、服务组织自查落实。四是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五是县区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教育培训落实。六是基层节假日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落实。七是应急管理预案落实。

另一方面鞍山市农机局为确保全市农机安全工作顺畅运行,结合辽宁省农委关于重要信息报送的部署,在鞍山市农机系统下发了《关于加强重要紧急信息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主要突出四个要点。一是信息内容上农机生产过程重大安全事故必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的登记、检验、培训、发证等环节重要事件信息必报。二是信息流程上县(市)区重大农机事故等必须一小时内报鞍山市农机局并同时报当地政府及安监局,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处置措施、后果等。三是信息报送方式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或当面汇报。四是信息报送要求上落实“属地、属人、属事”和主要领导责任制,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提交人:鞍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农机发展装备部 高晨辉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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