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沈阳市农委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为主线,强化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在不断完善“源头管理、执法监督、宣传教育”三大监控体系建设基础上,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各司其职,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县、乡(镇)、村、组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乡(镇)、村要明确农机安全责任人,完善乡(镇)、村农机安全组织体系。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做好农机驾驶员考验、驾驶证审批和换审证工作,完善驾驶证行政审批流程,启用全国统一的理论考试题库;做好拖拉机登记、行驶证审批和拖拉机检验工作;开展农村安全村建设,每个区、县(市)建设两个平安农机示范村,法库县建设成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开展入户调查活动,发放《无牌、无证驾驶人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展拖拉机防护提升试验,粘贴农机反光贴1000台。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农机安全意识。利用各种形式对拖拉机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举办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各种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区、县(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力度;根据《条例》办理行政执法委托授权工作;大力开展农机田查路检和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清理黑车非驾和安全教育进度表上报工作;4月6日至30日,9月1日至30日,开展春秋农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治理无牌无证等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隐患。
五是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监理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规范化建设,规范着装和执法车标识。举办监理人员业务培训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做好农机事故处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和事故现场勘察设备、事故处理文书的准备工作;根据省监理总站安排,构建联网的农机监理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