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乡镇服务中心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1月7日下午,锦州市农机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方案,全市九个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补贴工作的领导、市农机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基层单位一把手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农机局纪检书记胡月光首先传达了省农委1月6日座谈会精神,重点传达了省农委农机产发处杨奕处长和省农机扶发中心杨宏主任的讲话和工作要求,以及市局党组关于做好全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
市农机局张志军局长做重要讲话,张局长指出:2014年锦州作为全省农机补贴试点市,全市94个乡镇将全部通过乡镇服务中心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全市农机部门要解放思想、攻坚克难、精心组织、扎实工作,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及时查找问题不足,积极探索出适合农机化发展的科学、规范、廉洁、高效、便民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路。全市各级农机部门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乡镇服务中心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重大意义。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进一步增强做好补贴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职责明确、权责清晰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要落实好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明确主管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格局。
三要严格规范操作,认真履行好农机部门的工作职责。乡镇服务中心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必须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项目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实施过程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宣传、申请、登记、核实、资金兑付等重要时段、关键环节上履行好农机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有人抓,按照进度走,有序推进。
四要加强资金监管,合理安排使用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做好计划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使用计划;将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保证专款专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会上,市农机局领导还听取了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关于《锦州市乡镇服务中心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市农机局在认真归纳总结各方面意见后,将出台《锦州市2014年乡镇服务中心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