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家屯区农机推广站对于前来进行购机申请的农户及合作社,严格按照补贴文件中要求的规定流程进行办理,执行《辽宁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严格执行农业部和辽宁省关于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优亲厚友,不指定经销商,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对不明事项耐心讲解,使农户可以顺利完成各项手续。
对于完成购机的补贴对象,核实小组到村、屯、户办理牌照、张贴公示表和喷涂“国家补贴机具”字样和国家补贴机具统一编号,对没有取得“三率”确认单和《苏家屯区2013年国家补贴农业机械实地核查表》的购机对象坚决不予补贴。
对于已经核实合格的补贴对象,编制补贴资金结算报告,统一上报给区财政管理部门,进行补贴款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