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逐年增加农机公益性服务事业经费。二是各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农业开发与基地建设投资项目要明确列入相应的农机化科目,用于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加大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落实力度,扩大补贴资金数额和范围,重点扶持农机服务体系装备更新和大中型机具的购置补贴,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