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各级政府要重视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要把农机合作社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政策倾斜,加大扶持力度,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
一、省、市农机部门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农机新技术推广项目、现代农业推进项目以及项目资金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给予重点扶持。
二、融资方面,要帮助农机合作社适当降低或放宽贷款门坎,为其融资提供贴息等优惠政策,破解农机合作社发展上的资金“瓶颈”问题。
三、在不违背土地承包原则的基础上,在土地托管、承包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以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妥善转移劳动力,扩大机械化作业规模,不断提高机具利用率。
四、对于开展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给予适当的作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