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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东陵区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秩序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发布时间:2013-12-18 【字体:
 

为维护广大农机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东陵区农机局联合相关部门规范全区农机维修市场秩序,促进农机经营、维修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

一、对于手续不全的业户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在限期内办理相应手续,持照经营;对于到期经营者,督促其尽快检、换相应证照,不要超期经营。

二、是否销售不合格或假冒伪劣产品,一旦发现立即没收给予处罚;检查销售记录是否有违反价格法行为;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即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对无《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从业人员,督促其尽快参加培训考核并办理相关执业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四、加强农机培训力度,对东陵区农机维修从业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培训,遵守行业管理规范,倡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五、通过发放学习资料、广播录像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生产、维修、销售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教训。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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