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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9 【字体: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机服务在新形势下的一种有效组织方式,它极大地解放、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为实现农业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供了有益的尝试。此次《决定》依然对合作社发展给予高度重视。

苏家屯区农机管理总站立足全区实际,对农机合作社实行优先补贴。在服务措施上,尽可能的为合作社提供便利条件,鼓励新成立的农机合作社,对发展较好贡献较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适当奖励并积极为其争取上级发展资金。及时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通过采取多种切实的政策措施,加快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步伐,提高农机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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