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农机推广站原有一个实验基地,位于北镇市新立乡,今年租地合同已经到期,并且由于路途遥远给推广工作带来不便。目前急需建立一个距市区较近,地块面积在200亩左右的实验基地。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农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设立的农业推广机构应当以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推广和示范等公益职责,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无偿农业技术服务。
二是没有试验基地无法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
三是没有试验基地无法承接国家和省农业部门的项目,对锦州地区农机推广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四是没有试验基地无法依托基地进行农机农艺相融合的实验、示范,对农机农艺相融合工作影响很大,造成指导性失误,给锦州地区农业生产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