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农委和省站《关于印发 2013年辽宁省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锦州市农机质监站在各县(市)区农机质监部门和农机质监站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圆满完成了补贴农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锦州市农机质监站成立了补贴农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农机质监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并将补贴农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在省农委和省站的统一领导下,锦州市农机质监站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积极协助、配合开展质量保障督导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上下联动,具体实施
此次质量保障督导工作的对象为进入2013年辽宁省补贴目录的省内生产企业和产品销售经销企业。主要内容包括农机生产企业质量保障督导、农机经销企业质量保障督导、农机用户的调查工作。市农机质监站采取现场抽查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召开座谈会、走访及电话询问,以及对农机用户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与县区农机质监部门和质监站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加大了补贴机具质量保障工作的力度。全市共抽查农机生产企业1家,农机经销企业4家,农机用户13户。
此次督导工作,不仅充分认识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及时总结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的新经验;还进一步规范了锦州地区农机市场,切实维护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稳步提高,加快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