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8月15日,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意见(农科教发〔2013〕11号)。
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实施农技特岗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特岗农技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意见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年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农技特岗计划试点,2014年到201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农技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
意见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需求,结合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科学测算农技特岗计划实施规模,优先选择现有或今后3年内将出现空缺编制的(县、区)落实,逐步吸纳符合条件的特岗农技人员进入常设岗位,建立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人员更新长效机制。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要求,地方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抓住机遇,主动与牵头部门协调,积极争取特岗计划对农机化推广体系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能力。
相关链接:关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