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大部分省市区实行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全价购机。与差额购机相比,全价购机大大增加了套取购机补贴资金的难度,从制度设计上具有很大优势,但同时,全价购机也使得农户购机的资金垫付压力有所增加。为解决这一问题,亟需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为农户购机提供有效支持,推动和保障“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补贴方式的实施。
由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可以有效降低全价购机后用户的资金压力,调动用户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对于提高农机经营效益,保障和深化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创新模式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家鼓励为购机农户提供资金支持
近日,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大中型农机具的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农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发布了《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并明确提出,今年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1~2个示范区进行试点,大中型农机具贷款抵押获得政策支持。
今年以来,为了配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全价购机、购后再补”新的操作模式改革,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纷纷开始尝试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作,浙江、江苏、福建等地的金融支持农机化方案已落地,并在信贷对象、信贷模式和操作方法等细节上进行了大胆尝试,有力地缓解了农民在全额购机中出现的融资难、贷款难和担保难的困局,保障和深化了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创新试点的顺利开展。
多家企业或经销商也与用户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采取经销企业贴息或让利贴息的方式,支持购机者购置农业机械。农机供应商全部承诺对购机农户进行贷款贴息,既减轻了农户购机筹资成本,又加快了经销企业资金周转,还提高了农户的购机积极性,得到了市场和用户的肯定。
农机金融服务尚待完善
长效机制仍需建立。从全额购机执行情况看,有的省份没有经过部分试点而全面铺开,缺乏推广经验,金融服务对接准备工作不足。加上机具核查工作量大面广,基层部门人手不足、申办手续繁琐等问题凸显,整体实施进度缓慢,降低了用户购机的积极性。部分省市对试点工作信心不足,观望态度明显。
信贷业务品种单一。受自身硬件和管理体制的制约,用户需求的许多金融服务缺乏针对性支持,不能够提供“全覆盖”服务。目前,金融系统、制造企业和经销商提供的多是购机补贴范围内的金融支持,缺乏为整套农机购买、使用等全程资金服务。农机企业的金融支持多为支持经销商,还没有将有关金融服务措施直接给予购机用户。农民购机贷款缺乏上门服务、现场服务、当场办理的绿色通道。
中低端产品重视不够。金融服务支持多在大型高价值产品、进口设备中使用,重点扶持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对于一些价格相对较低的中小型农机产品用户缺乏专属信贷产品的服务。据调研,中小马力农机产品用户比例高达80%以上,部分用户因购买能力较弱,更需要金融服务支持来圆“农机梦”。
开发“量体裁衣”式的信贷产品
按照全额购机的实际需求,建立金融服务支撑“三农”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基层金融部门人力资源、宣传等资源投入力度,缩短结算时间、提高贷款速度。坚持以信贷政策为导向,大力支持“三农”建设项目,推出农业机械化专项贷款,支持节能、大中型等先进农业机械,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特点,与政府扶持产业化政策互动,全面开展农户信用贷款,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
大力支持现代农业、精准农业、高效农业所需的农业机械发展。针对目前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小额信用贷款其对象、额度、期限等进行延伸,给予不同的优惠措施,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信贷需求。创新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林权抵押、农村新型产权抵押、“公司+农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担保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拓展对购买中小型农机产品用户的金融服务。
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功能,畅通结算渠道,全面推行支农客户经理制度,探索“包村、包片、包户”信贷服务,延伸支农的广角,满足不同需求的用户所需。培养批懂政策、懂技术、善管理的客户经理,为用户提供政策、信息、资金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开办支农“金融超市”,实行金融机构、公证、律师、房产评估、登记等部门联合办公,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操作,为用户提供综合信贷产品营销,解决用户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