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把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把我市强农惠农政策、标准和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在沈阳市强农惠农乡镇“一点通”系统上公示。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购机补贴对象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