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信息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农机网 >> 工作通知 >> 正文
辽宁省农委关于做好水稻机械化收获工作的通知
辽农明电〔2013〕135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18 【字体:

 

各市农委、农机局,绥中、昌图县农机局:

当前,秋季农机化生产即将开始。由于受自然灾害影响,今年我省水稻成熟期比往年推迟,收获期缩短,机械收获作业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做好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把粮食收获机械化作为当前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来抓,特别要以水稻收获机械化工作为重点,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今年我省要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策划,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所确定的水稻机械收获面积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督导检查和服务,确保水稻机械收获既定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加快购机补贴政策实施进度

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补贴重点,补贴机具重点向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深松机、大中型拖拉机及粮食烘干机等重点机具倾斜。要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办理补贴手续、下摆补贴机具、兑现补贴资金,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要督促农机企业、经销商抓紧做好机具的交机、安装、调试等工作,加强补贴机具售后服务和监管,使补贴机具更好地在秋季农机化生产中发挥作用。

三、精心组织机收跨区作业

各地要切实做好机收作业信息服务工作,加强组织调度,提前收集、掌握机收作业区域、地块、面积、成熟时期和所需机具数量等情况,及时为机手和农户提供作业市场信息服务,促进机具合理流动。要根据机收作业实际需求情况,认真做好农机户和种田农户、作业机具和作业地块的对接工作,特别是充分发挥好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在跨区作业中的主体作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和订单作业等多种有效形式,针对今年晚熟晚收农时紧张的实际,科学调配机具,加快作业进度。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机收作业市场的监管工作,坚决打击村霸、路霸垄断市场、恶意涨价、拦路索要财物等破坏跨区机收作业的各种势力和行为,维护跨区作业市场秩序,确保跨区作业顺利实施。

四、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各地要切实做好机具检修工作,组织对今秋作业机具普遍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秋季生产作业。要加强与气象、公安、交通、石油等部门协调沟通,及时发布天气信息,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等政策,落实农机用油等措施,确保农机作业油料、配件等供应。要切实加强农机手的技术培训工作,以机具操作规程、作业质量标准等培训内容为重点,采取现场操作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机作业质量和效率。尤其在秋季农机生产期间,各级农机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加强督导服务工作,推动秋季农机化生产顺利开展。

五、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各地要结合秋季农机生产普遍开展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强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强化农机手安全教育,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秋季农机生产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六、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

秋季农机生产期间,各地要认真按照农业部关于农机生产报送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农机生产进度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农机生产宣传工作,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报道农机生产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机械化在稳面积、增单产、抢农时、防灾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农机化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典型推动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开展。

秋季农机生产结束后,各地要做好农机生产总结工<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 关于报送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 (2009-12-10)
· 关于报送2009年农机化工作总结的通知 (2009-12-10)
· 关于组织推荐全省农机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09-12-31)
· 关于召开全省农机局长会议的通知 (2009-12-31)
· 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2010-03-05)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监管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11011116号
沈安网备21011402000090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