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信息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农机网 >> 辽宁动态 >> 正文
沈阳市于洪区严格制定并核发跨区作业证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办    发布时间:2013-09-12 【字体:
 

随着农机作业服务领域的拓宽,跨区作业的机车数量逐年增多,国家农业部为使跨区作业的机车降低成本,制定并核发了“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

为了维护跨区作业市场秩序,确保跨区作业机手得到方便和实惠,沈阳市于洪区农机局根据沈阳市农机办公室指示精神,严格执行跨区作业证申领制度及公示制度,要求跨区作业机车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号牌,行驶证年度检验在有效期内,驾驶人要有合法有效、符合准假要求的驾驶证,有明确地点作业任务等。同时对跨区机具进行了网上公示及登记备案工作。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监管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11011116号
沈安网备21011402000090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