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农机局就做好2010年全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各水稻产区市、县农机局进一步加大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工作力度,确保发展不松劲、不滑坡。
意见特别提出,启动实施“4880”水稻育插秧推进计划,推动机插秧全面发展。即:在滁州、巢湖、马鞍山、淮南4市稳步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率先消灭机插秧空白村,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合肥、六安、安庆、芜湖、宣城、池州、铜陵、蚌埠8市加快推进水稻育插秧技术,确保乡乡开展机插秧示范;在全省计划80个行政村栽植机械化水平达到70%,实现整村推进,每个示范县至少有2个行政村实现整村推进。
意见要求全省各水稻产区市、县进一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力度,加大农业、农机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紧紧抓住育秧关键环节,从技术培训入手,教会农民掌握技术要领,多形式、多角度介绍宣传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继续扩大项目实施规模,建设高标准示范县,计划在全省建立32个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县,其中,部级示范县11个,省级示范县21个。
在示范点的选择上以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为基础,建立试验对比田,以实实在在的典型,做给农民看,带领农民干。继续对购买插秧机实行重点补贴,其中血防区继续按50%的标准补贴,其它地区对水稻插秧机实行10%的叠加补贴,总补贴率为40%。
坚持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各级农机部门积极主动和农业部门合作,建立合作机制。继续加大对水稻育插秧农机合作社的政策倾斜力度,引导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向农机合作组织方向发展,着力培养一批规模大、机制活、服务能力强的水稻育插秧专业合作组织,引导水稻育插秧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一条龙服务,提高单机的作业量和购买插秧机农民的经济效益,增强发展后劲。
据悉,安徽省将对示范县继续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实施情况好、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县,将增加示范项目资金;对于发展慢、带动能力小的示范县,将视情况削减示范经费,直至取消示范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