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优扶强”的政策导向在流通行业由来已久,而对农机流通行业来说,则暂时还未享受到政策福利。虽然早在2009年商务部等部委已提出了农机流通行业“扶优扶强”的政策,但4年过去了,农机流通企业还是只能“望梅止渴”。
近日,记者从多位行业人士处获悉,“扶优扶强”实际还是难以落地,而农机流通领域“小、散、乱”的现状,也迫切需要几个优质、强大的企业来使行业进入诸侯争霸的战国时代。
“培育若干家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大型农资流通企业”的文件内容,曾令不少涉农资本兴奋不已,也让多位行业人士认为,农机流通的诸侯争雄时代就要到了。但数年过去,相关文件每年都有涉及,农机制造业几大厂商争霸的局面基本形成,而农机流通行业却成为农业机械化的软肋。
记者从农业部、商务部相关司局了解到,目前最具针对性的政策,来自2011年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农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而该文件主要具有指导意义,并无具体措施。农业部限于职能范围,只能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上,给农机流通企业设置“门槛”促进其优化。
政策年年有
“有关部门要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将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和国债等支持范围,培育成熟、稳定的经营者。”早在2009年,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完善意见》)提出。
农机流通领域“扶优扶强”的说法来源已久。按照上述《完善意见》提出的目标,2009年后的3~5年,将建立以大型农资龙头企业为重点,区域性连锁配送中心为骨干的多元化、连锁化农资流通体系。
然而4年过去,作为农资流通重要内容的农机流通,依然在盼望着“扶优扶强”具体政策的到来。彼时“培育若干家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大型农资流通企业”的设想并未实现。
2010年,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完善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的意见》(商商贸发〔2010〕115号)指出,鼓励生产资料流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实现大宗生产资料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2011年,专门针对农机流通领域,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农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农机意见》)指出,将培育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投入农机流通业,推动农机流通企业优化重组和跨区域发展,提升农机流通市场集中度。
在规范农机流通企业上,农业部2012年发布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显示,农业部对于农机流通企业的资质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偏向于有实力的优质经销企业。
对于农机流通企业的“扶优扶强”政策,农业部农机化司产业处处长王家忠对记者表示,“没有具体手段”,只是在实施农机购机补贴时,对经销商在资质条件和一些行为上有约束。
措施待落地
对于此前发布的多个文件,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王姓副会长告诉记者,有涉及“扶优扶强”的政策,但只有文件没有落实,“没有具体实施政策”。
曾任农业部农机化司巡视员的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常务副会长马世青表示,“扶优扶强”虽然是既定方案,但没有手段控制,资金、税收优惠等具体政策。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工业品流通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上述《农机意见》作为行业的指导性意见,没有特别具体的措施,各地可参照意见制定配套的具体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规划行业发展。
马世青对此表示,如果中央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动作,下面很难有具体措施,省一级政府很难在流通方面形成谁强谁优的意见。
王副会长则表示,《农机意见》对于“扶优扶强”政策的要点基本都说到了,但到现在没落实,究其原因,是资金问题,这需要和财政部协调。
对于“扶优扶强”的资金问题,上述商务部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行业现在的发展,不见得什么事情都要用钱来支持,行业的引导有很多方式。“我们现在也在探讨、调研,了解企业、行业等各方面的信息。”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陆续会有比较具体的进一步的政策出台。
2012年,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协助商务部提出了具体扶持方案,王副会长介绍,2013年初,商务部已经提交给财政部,目前正在走流程。对于何时能够出台,王副会长表示,“这个不好说,要看部门协调。”
从发展规律来说,未来必然会形成一些核心的流通企业,但目前还没有完全形成,所以相关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也没有出台。马世青分析认为,现在之所以没出台,是在等待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而目前还没有看出谁优谁强,“扶优扶强”肯定不是扶持一家,而是一批,但目前这一批还没有形成。
马世青表示,从资源的节约、成本的核算等角度考虑,形成农机流通行业“战国争雄”的局面对行业是有好处的,同时也会和农机制造企业有更加密切的合作,从而促进农机化发展。(摘自:中国农机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