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号文件精神,根据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和做好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力做好台安县的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机械产品的违法行为,强化大要案查处,大力推动农机产品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机产品下乡进村活动,着力构建农机产品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台安县农机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农机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等从3月1日~6月 30日联合开展对农机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活动。此次活动主要内容有:
1、围绕“四重一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农机配件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包括以下九种:(1)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2)生产和销售标签不全、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农机产品的;(3)生产和销售无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以及未经过质检机构坚定产品的;(4)生产和销售拼凑组装、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5)生产、销售或仿冒其他商标、名称、包装、厂名厂址的各类农机产品的;(6)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和有关质量标识的;(7)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机产品质量、服务、功能、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8)农机生产销售中计量违法的;(9)农机维修、销售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2、开展“打假下乡”活动。要抓住春耕的重要时机,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送法下乡,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农机和农机配件标识管理的有关规定;二是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公布质量受理举报投诉的程序和举报电话;三是组织农机和农机配件名优生产企业向农民群众介绍其产品的真伪辨识方法。
3、开展区域性 质量政治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要按照打假治劣与区域性质量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地区,开展区域性质量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打击、疏导、帮促、规范”各项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