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农机局,绥中县、昌图县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全省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农委印发了《辽宁省农委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辽农监〔2013〕184号),现对方案中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专项检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项目全面排查自纠工作。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农委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好本项工作,重点做好2011年至2012年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项目宣传及公开情况、制定措施落实情况、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排查自纠工作。排查工作要检查资金的执行情况,对作业补贴资金进行财务审查,并向受益人进行核实。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完善落实整改措施。
二、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在全面排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好对本辖区的重点检查工作。一是查阅专项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问题台帐等专项检查活动卷宗材料,了解项目在基层落实情况;二是采取检查整改方案、走访乡镇和农户、召开座谈会、实地勘验等形式,检查在排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估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效;三是对排查自纠中上报“零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瞒报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四是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时解决,对发现的案件线索,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处理。
三、做好总结整改工作。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对排查自纠、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以规范和完善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管机制。并对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项目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着重分析问题和教训,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地将总结于9月15日前报省农委农机监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刘爱民;联系电话:024-23448718;邮箱:ln23448718@sina.com。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