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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农机局 “六点”意见进一步完善措施落实惠农政策
作者:鞍山市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3-09-02 【字体: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开警示会、放警示片等多种形式,增强农机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弘扬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的职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道德修养,让农民满意,让政府放心。

二是着力从机制上源头上杜绝违规违法行为。从2013年开始,农机补贴统一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县级农机部门要对购机情况进行逐台核实,并出具购机核实情况证明,作为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的依据。

三是创新落实惠农政策操作途径。探讨将农机补贴、安全监理等便民服务项目进入政府公开办事大厅,将惠农政策具体操作事项由县级办理延伸到乡镇级,让惠农政策更加公开透明,形成市、县、乡三级监督体系。

四是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级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公商及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邀请纪检检查部门全程参与,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五是建立健全惠农政策落实监督长效机制。市农机局组建以局领导为组长的四个惠农政策落实督查小组,定期赴基层检察督导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职处室常年负责,并以电话抽查、入户调查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将惠农政策落实列为农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每年市局将与各县级农机部门签订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责任状,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要求县级农机部门切实加强惠农政策落实,实行惠农政策项目资金安排和核实监督两条线独立开展工作,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六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范操作。严格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意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核实项目资金使用,把好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关口,坚决杜绝倒买倒卖、骗取惠农资金行为。

提交人:鞍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农机发展装备部 高晨辉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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