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省农委分配给宽甸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0万元。截止7月16日,春季第一批补贴资金指标已近乎全部分配完成,共补贴机具2966台套,受益农户2008户,其中田园管理机及微耕机1034台,手扶拖拉机995台,秸秆粉碎还田机874台,大中型轮式拖拉机11台,铡草机8台,玉米脱粒机1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43台。
为全面落实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局整合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做好拖拉机手和农机操作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做法:
一是把握政策导向。在制定《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时,明确规定农民购置应纳入牌证管理的补贴农机具,必须先办牌证后办补贴。
二是部门分工明确,密切合作。
1.局农机科负责受理审核农机补贴工作,单户使用补贴资金5000元以上的由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和核实。并全部在县政府网站和村委会公示栏公示。
2.农机监理所结合办理牌证业务,核实应纳入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即手扶、四轮拖拉机,不办理牌证不享受补贴。
3.农机推广站负责核实非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并现场指导、培训农机操作人员,做到应知应会,安全使用。
4.农机学校负责培训拖拉机手,并配合农机监理部门做好考务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三率”达标。农机监理所通过深入经销企业、农户上门服务和路查等措施,不断提高检验率,确保农机安全运行。
经过全局上下的辛勤工作,今春新购置的手扶和四轮拖拉机落户率达100%,举办拖拉机手培训班9期,培训拖拉机手963人,取得驾驶证935
提交人:丹东农机办 王宇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