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发出《关于及时核查省级目录中不合格产品的函》,要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对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的《关于2013年电池等2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进行核查,及时将不合格农机产品删除出农机推广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6月公布的《关于2013年电池等2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了铡草机、脱粒机、植保机械等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共25个农机产品不合格。经农业部核查,这些抽查不合格产品均不在《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中。为此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要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进行对照核查,如上述抽查不合格产品已列入省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应及时删除。
为此,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快速行动,严格对照核查。7月24日,湖北省农机局将《2012—2014年湖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中恩施市农益农机有限公司的93QS-0.4型青饲料切碎机、建始县茅田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93QS-0.8型青饲料切碎机和五峰檀木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的93QS-0.5型青贮切碎机予以删除。甘肃省农机局将河北省石家庄市普兰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3WBD-16型电动喷雾机、山东省临沂市佳尔能机电有限公司的WFB-18-3型背负式喷雾喷粉机、武威市陇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5TZ-130型脱粒机、郑州吉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5TY-300型玉米脱粒机、四川省阆中市泰安车业有限公司的93QS-0.5型青饲料切碎机和甘肃省武威市顺祥农具有限公司的9ZF-520-16型多功能铡草粉碎机等6个不合格产品全部删除出《2012—2014年甘肃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