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委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辽农明电〔2013〕95号)要求,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减少和避免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辽阳市农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7月23、24日到辽阳县、灯塔市、太子河区、文圣区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
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农机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是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是否组织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排查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工作制度。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实行农机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是否有事故责任追究、倒查、岗位责任等制度;是否制订了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维护、检修制度是否建立并完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三是提高“三率”的工作情况。是否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三率”水平纳入对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四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通过“打非治违”和治理违规拖拉机牌证专项行动,是否存违规、超标准生产、鉴定和销售农业机械的行为;是否给变型拖拉机办证上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农业机械库棚、维修点、储油设施、培训学校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制度要求;农业机械安装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反光装置情况;开展田间场院等农机安全执法,查处整治违法行为情况。
五是农业机械事故防控情况。是否按国务院安委会文件要求调整了事故统计口径;对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否进行科学分解,是否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是否存在事故瞒报的情况;是否每月对事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评估;是否与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依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是否公开事故报告电话,拓宽事故报告渠道。
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当前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达不到要求标准。除补贴机具外,农民自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不高,年度审验存在遗漏。上述机车由于只用于农田作业,管理难度大,是造成我市“三率”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
(二)个别单位开展活动后没有留下文字、声像资料,台账不健全,不能较好地反映活动开展情况。
(三)个别安全监理机构牌证及驾驶员管理信息未录入网络平台,不能进行信息检索。“三率”认证工作不够全面。
(四)个别单位驾驶员培训、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机车档案资料不全(个别缺少机车照片),驾驶员档案不够完善。
(五)部分县(市)区对“平安农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在“两个”创建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创建工作发展滞后。
针对以上问题,市农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提交人:辽阳市农机局 曹鹤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侯喆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