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修定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农机推广站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学习农业技术推广法释义。
本部法律(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修正)
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一)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 (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 (三)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技术; (四)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 (五)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 (六)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技术; (七)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安全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 (八)其他农业技术。
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全体人员表示通过学习农业推广法,收获很多,要有不怕吃苦与农民打成一片的精神;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真务实的态度;要学有专业知识和很强的实践能力;要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今后的工作和实践中,大家要一起继续学习农业专业知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好农技人员在农业增收,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为铁岭县的农技推广事业添光加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