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机插秧任务的完成,解决插秧机保有量不足的现状,沈阳市在机具补贴资金的使用上有所侧重,把水稻插秧机械作为农机具补贴的重点。
在购机户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省市财政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累加补贴。充分利用2012年秋季第二批国补指标,集中购置水稻插秧机。如新民市、辽中县第二批国补指标各800万元,全部用于水稻机插秧机具购置。苏家屯区制定了每购买一台水稻高速插秧机额外补贴4000元、低速插秧机补贴2000元、完成作业面积每亩补2元的政策。铁西新区实行每购买一台水稻高速插秧机额外补贴3000元、低速插秧机补贴2000元。
在育秧设施建设方面,市、县区二级政府也制定了补贴政策。辽中县政府拿出300万元,新民市政府出资200万元,对新建的育秧大棚予以补贴。各种政策出台,极大促进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民购置水稻机械及附属设备的积极性,为实现水稻全程机械化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