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切实提升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日前,宁波市农机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2010年宁波市农机作业补贴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农机作业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为各类粮食生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水稻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种粮农户以及大小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服务组织或农户服务组织或农户。《意见》规定,对提供育秧、机插、机耕、植保、机收“五统一”服务的服务组织或农户最高可获得80元/亩的补贴;对开展规模化育秧的服务组织和种粮大户,可按育秧规模大小获得每亩秧田200元-400元补贴。经验收核定公示,获得补贴的对象将由当地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镇乡(街道)政府直接支付给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户。
2009年宁波市共下达市县二级农机作业补贴220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