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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北镇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 切实保障购机农民权益
作者:姜长志    发布时间:2013-07-19 【字体:

 

随着农机补贴惠农政策的深入执行,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来选购现代化农机设备,购机的品种、范围、数量也呈现逐年加大的趋势。

为切实维护购机者合法权益,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健康有序进行,锦州北镇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多措并举着重加强对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管理。

一、强化补贴机具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及辽宁省农委制定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支持推广目录的规定,严禁非“补贴目录”产品进入北镇市农机补贴范围;对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坚决禁止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二、科学制定重点补贴产品范围。根据农业部及省农委年度农机补贴实施方案并结合北镇市农机化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重点、优先补贴的产品范围。优先保障当地农机化发展制约瓶颈急需的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玉米保护性耕作以及农业节水滴灌等高科技、现代化农机设备的补贴需求,切实保障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进入北镇市农机补贴范围。

三、核实规范补贴机具产品质量。结合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核实工作,对纳入年度农机补贴范围的补贴产品给予逐台核实。在确定购机行为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对补贴机具的出厂编码、发动机号码、产品商标与标识进行逐一核对,对标识种类与“补贴目录”不一致的、无生产企业标识的、无产品生产序列号码或残缺不全的、补贴产品质量存在瑕疵的一律不准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切实保证享受农机补贴的产品质量优良。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监管活动。农机补贴主管部门会同农机质监部门定期开展农机质量打假活动、农机质量维权大行动、农机补贴产品质量督导专项行动等形式多样的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限期整顿与整改,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涉嫌违规操作的生产与经销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省农委建议取消其农机补贴产品补贴资格或移送工商、质监及司法机构处理。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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