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委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锦州市农机局结合实际,积极制定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大检查工作确定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检查工作。市局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和物力保障,并指导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检查重点,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1、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要求严格实行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镇、村、户。2、检查农机合作组织的安全生产情况。要求农机合作社以及维修网点要将安全制度上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好各类农机具的安全性能检查,确保各类机具安全投入作业。3、检查农机“三率”情况。要求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成立路查队对拖拉机牌照情况、驾驶人的持证情况以及拖拉机年检情况进行检查,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农机“三率”水平不断提升。4、成立督查组织。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组,对本地区的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并做好迎检工作。5、加强宣传发动,做好宣教工作。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机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检查组,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宁久富副局长任组长,由市监理所所长赵纳、副所长王盛德、安全监理刘丹为成员,到县区监理所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检查组对检查结果进行量化考核,对等级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考核不符合的单位要求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确保大检查活动达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为全市全年的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