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决定6月份至9月份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及农业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各地农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增强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明确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方式,排出了时间进度表。要求各地利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采取自查整改、督导检查、创新方式、依法处理等检查方式,对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提高“三率”的工作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和农业机械事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农业机械,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实施扣押,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成立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要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要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相关链接: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