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记者从农业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将会同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并抽调地方部分人员分六个组在7月到8月期间赴陕西、青海、云南、甘肃、广东、江西、安徽、浙江、吉林、辽宁、河南、内蒙古等省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和交叉检查。此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面上督导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农户、农机合作社和作业现场了解情况,每地抽查不少于2个县(市)。督导检查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农机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是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是否组织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排查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实行农机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是否有事故责任追究、倒查、岗位责任等制度;是否制订了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维护、检修制度是否建立并完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提高“三率”的工作情况。是否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三率”水平纳入对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通过“打非治违”和治理违规拖拉机牌证专项行动,是否存违规、超标准生产、鉴定和销售农业机械的行为;是否给变型拖拉机办证上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农业机械库棚、维修点、储油设施、培训学校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制度要求;农业机械安装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反光装置情况;开展田间场院等农机安全执法,查处整治违法行为情况。
农业机械事故防控情况。是否按国务院安委会文件要求调整了事故统计口径;对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否进行科学分解,是否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是否存在事故瞒报的情况;是否每月对事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评估;是否与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依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是否公开事故报告电话,拓宽事故报告渠道。
记者还了解到,农业部针对此次检查提出严格纪律、创新方法和认真总结等具体要求。各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农业部有关纪律要求,轻车简从,厉行节约,提高效率;不安排宴请,中午不喝酒,不安排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检查结束一周内,各组要提交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