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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作者:刘丹    发布时间:2013-06-25 【字体:

为推进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尽快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今年4月至7月,锦州市农机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农机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全市未发生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1、认真研究,制定方案。为了贯彻好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辽宁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组织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学习领会方案内容,并制定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具体办法及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建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张志军为组长,主管局长宁久富为副组长,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处室、监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全面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向各县(市)区农机监理部门提供农机安全宣传素材,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贴近农村实际的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监理人员深入乡镇、村庄、集市、学校围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和措施,采取发表讲话、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目前,全市累计出动宣传车105/次、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展示农机安全宣传展板12块、悬挂安全条幅17幅、安全彩旗60幅、发放安全知识手册13000余份。

三、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4月份,重点整治拖拉机驾驶人资质。在驾驶人培训与考试过程中,对驾驶员申请人的档案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进行严格审查,真正做到档案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隐患。考试时做到“程序标准化、流程规范化”的要求,严防“人情证”,严把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关。对已办理的档案进行定期抽查,对档案不健全、考试有问题的,将对所有档案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农机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制。5月份,重点整治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组织监理人员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有机户家中,进行农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帮助和指导农机手保养、调试和检测各类农机具,确保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到生产之中,降低农机事故发生率,保障全市农机生产形势稳定。6月份,重点整治拖拉机驾驶人无拖拉机驾驶证件、准驾不符和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等行为。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按照各自管辖区的乡镇开展路查路检,特别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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