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沈阳市沈北新区召集农机科、农机监理所、农机推广站三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对2010年至2012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这次检查,找出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监督管理,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杜绝腐败,确保我区今后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实施。
在自查过程中,重点对2010年至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特别是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及公开方面,通过召开乡镇专题会议,成立补贴政策宣传群、设立公示版、印发宣传单和区有线电视台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将农机补贴政策送到千家万户;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接待农民的咨询和办理补贴手续。
二、在制定措施,落实补贴政策方面,每年在省、市农委召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后,都会及时的按照省、市农委要求,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农林局领导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沈北新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当年的农机补贴重点,制定补贴操作规程,目的在于加强对农机补贴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大阳光操作力度,规范操作程序。
三、在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由于之前农机购置补贴采取的是差额购机的补贴方式,中央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统一管理,只有市级补贴资金在每年补贴工作结束后由市财政拨付到区财政专户,区农林局再根据各经销商的销售情况一次性进行拨付,没有截留、挪用、侵占、滞留专项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虚报、冒领、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