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严厉打击伪造、冒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或超期使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违法行为,按照省站《2013年辽宁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营口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清理整顿工作。
市农机质量监管站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营口市辖区内的农机销售企业,在检查过程中,一方面向农机销售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对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冒用、过期使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行为。并按照检查内容详细填写《流通领域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核查记录表》。
通过此次清理整顿检查工作,农机销售企业贴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标识的农机商品没有发现伪造、冒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或超期使用的行为。